人民日报严厉批评油罐混用乱象,指出其严重冲击食品安全底线,相关行为涉嫌违法且损害公众信任,必须彻查追责、优化流程以重建信任。

法律层面的明确禁令《食品安全法》明确规定,贮存、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、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、无害,保持清洁,防止食品污染;不得将食品与有毒、有害物品一同贮存、运输。油罐混用行为直接违反法律条款,将公众健康置于危险境地,同时践踏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。
运输链条的监管失守运输链条长、参与主体多,从运输公司、罐车司机到食用油厂家,任一环节严格把关均可避免乱象。然而,现实中存在系统性漏洞:
司机应付检查:部分罐车不清洗罐体,仅擦拭卸油口蒙混过关。
信息造假:罐车用白纸遮盖原有介质信息,重新张贴“食用油”标签,在验罐时“堂而皇之过关”。这些行为暴露了运输公司管理松散、厂家验收流于形式、监管部门执法不严等多重问题。
信任重建的紧迫性中储粮集团回应称,已要求下属油脂公司排查,并从7月5日起在全系统开展专项大排查。食品领域的信任易失难复,唯有彻查问题、彻底整改,给公众满意交代,同时优化流程、强化预防把关,才能弥合“信任缺口”。例如,建立运输车辆备案制、引入第三方监管、实施全程可追溯系统等措施,可从源头减少混用风险。
食品安全需“四个最严”护航从油罐混用到福寿螺伪装田螺、脚踩鹅肠挤粪等乱象,均警示食品安全工作需坚持“最严谨的标准、最严格的监管、最严厉的处罚、最严肃的问责”。
追责与惩处:对敷衍塞责、渎职失职者严肃问责,对目无法纪者依法严惩,形成震慑效应。
长效机制:推动行业自律,完善法规标准,加强跨部门协作,提升检测技术能力,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。
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,容不得半点侥幸。唯有以“零容忍”态度根治乱象,才能守护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重塑公众对食品行业的信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