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国家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涵盖机房选址、面积与空间、设备布置、环境、安全与管理及遵循标准等方面。具体如下:
机房选址:应远离强噪声源、粉尘、油烟、有害气体、强电磁场干扰源、水灾和火灾隐患区域。水源要充足,电力稳定可靠,交通通讯方便,自然环境清洁。不宜设在办公楼的一层或顶层,一般设在二层至四层,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、三层。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信息安全,可采取有效电磁屏蔽措施。
机房面积与空间组成:地面负荷每平方米不小于450kg,净高2.7米以上。二级机房总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,县级网络终端节点和数据应用前台总面积一般不小于20平方米。主机房面积根据设备选型情况确定,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.5倍,上机准备室等可按每人3.5m² - 4m²计算。
设备布置:计算机设备宜分区布置,如主机区、存贮器区等。设备应放于专用机柜内,机柜布置采用“面对面”和“背对背”方式,通道与设备间距离有明确规定,如搬运设备通道净宽不小于1.5米等。
机房环境:室内温度维持在15℃ - 30℃、相对湿度40% - 65%,二级机房开机时温度22 - 24℃,相对湿度40% - 55%等。采用联合接地方式且接地电阻不大于1Ω。
安全与管理:配备消防器材,设置电源标识,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。机房建设涵盖多种技术,要具有可管理性和可扩展性,对各子系统建设进行严密统筹管理。
遵循标准:应遵循《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》(GB50174 - 93)等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