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全胜”指军队不受挫折和损伤而获得胜利,强调以最小代价达成战略目标。
“全胜”出自《孙子・谋攻》,原文“故善用兵者,屈人之兵而非战也,拔人之城而非攻也,毁人之国而非久也,必以全争于天下”,清晰地阐述了其核心要义。它并非追求战场上的血腥厮杀与正面交锋,而是致力于通过谋略、智慧等非直接战斗的方式,使敌人屈服。比如“屈人之兵而非战也”,就是不通过实际战斗,仅凭借军事威慑、外交手段等,让敌方军队放弃抵抗,从而避免己方军队的损伤。
从战略层面看,“全胜”是一种高瞻远瞩的军事思想。它着眼于整个战争局势,以实现国家或军事集团的整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。在战争中,若能达成“全胜”,不仅能保存自身的军事力量,还能减少战争对国家经济、社会等方面的破坏。例如,通过外交谈判、政治施压等手段,使敌方主动让步,避免了大规模战争的爆发,国家可以集中精力发展经济、改善民生。
实现“全胜”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。一方面,要充分了解敌我双方的情况,做到知己知彼。只有准确掌握敌方的军事部署、战略意图、兵力分布等信息,才能制定出针对性的策略。另一方面,要善于运用谋略,如离间计、声东击西等,打乱敌方的阵脚,使其陷入被动。同时,还要注重外交手段的运用,联合其他国家或势力,形成对敌方的优势,迫使敌方屈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