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机票上的燃油附加费是航司针对航油价格波动额外收取的独立费用,和机票基础票价、机场建设费分开计算,在机票行程单中一般单独列示为「燃油附加费」项目。
燃油附加费不属于机票基础票价,也不同于法定的机场建设费,是航司为抵消航油价格上涨带来的额外运营成本设置的收费项目,收费标准会根据航油价格变动调整,现行标准为2026年5月16日起执行的新标准,具体收费按航段距离划分: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,成人旅客每位收取90元;800公里以上航段,成人旅客每位收取170元。
针对不同旅客群体有对应的优惠政策:婴儿旅客可全额免收燃油附加费;儿童、革命伤残军人、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可享受减半收取优惠,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收取40元,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80元。
燃油附加费的计费规则以客票原出票日期为准,2026年5月15日及之前出票的客票,即使在5月16日之后办理客票变更,也不需要补收新旧标准的差价。消费者预订机票时需要注意,多数平台展示的初始低价多为基础票价,最终支付总价需要叠加燃油附加费与机场建设费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