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0日上午9点30分许,江苏扬州广陵区一农民安置小区工地发生基坑坍塌事故,造成5人死亡、1人受伤。经初步调查,事故系施工单位在相关部门已要求停工的情况下擅自复工导致,相关责任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。
时间地点:4月10日上午9时30分左右,扬州市广陵区古运新苑四期农民安置小区工地(位于扬州市区东面,古运河江阳大桥西侧)。
涉事单位:扬州市第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。
事故经过:施工时基坑局部发生坍塌,导致6人被困,其中5人死亡、1人受伤。

事故原因初步认定
直接原因:施工单位在相关部门已明确要求停工的情况下,擅自组织复工,导致基坑坍塌。
深层原因:
安全意识淡薄:施工单位未严格遵守停工指令,忽视潜在安全风险。
监管执行不力:停工要求未得到有效落实,复工行为未被及时制止。
基坑支护缺陷:坍塌可能因支护结构强度不足、施工方案不合理或地质条件复杂引发(需进一步技术鉴定)。
事故性质与等级
性质:这是一起因违规复工导致的责任事故,暴露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和监管部门监督执行的双重漏洞。
等级:根据中国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,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属于较大事故。
事故处理进展
责任控制:相关责任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,后续将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。
调查组成立:扬州市政府成立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为组长的事故调查组,成员包括市公安局、监委、总工会、住建局及广陵区政府人员。
调查方向:
核实停工指令的发出与执行情况。
审查施工单位复工审批流程是否合规。
分析基坑设计、施工及监测环节是否存在技术缺陷。
调查监管部门日常巡查与执法力度。

强化安全监管:
对全市在建工地开展全面安全检查,重点排查基坑支护、高处作业等高风险环节。
建立停工工地动态台账,确保停工指令执行到位,严禁擅自复工。
压实企业主体责任:
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,加强现场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。
对违规企业实施信用惩戒,限制其参与后续工程投标。
完善技术保障:
推广基坑监测智能化系统,实时预警支护结构变形、地下水变化等风险。
组织专家对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施工方案进行专项审查。
加强培训教育:
对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,提高应急避险能力。
定期组织监管人员业务培训,提升执法精准性。
此次事故再次敲响安全生产警钟,需通过“人防+技防+制度防”构建长效机制,杜绝类似悲剧重演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