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幺宁的教育历程始于1996年,他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攻读法律专业,四年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。接着,他在2002年至2005年间,作为公费定向研究生继续深造,再次在西南政法大学完成法学硕士学位的学习。
在学术和专业领域,幺宁的成就显著。他在2005年荣获了第三届“重庆市十佳公诉人”荣誉,紧接着在同年又荣获了全国同类奖项。2008年,重庆人大正式任命他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的检察员,这是他职业生涯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。
在学术研究和实际工作中,幺宁的表现同样出色。2009年,他一边攻读博士,一边积极参与各类重大案件的处理,尤其在李庄案中,他提出的“嫖娼论”引起了全国的关注。这一年,他还被重庆市委市政府授予了“重庆市人民卫士”的称号,以表彰他的英勇和贡献。
2011年,幺宁晋升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公诉一处处长,继续在法律界发挥领导作用。他的努力和才干在2012年得到了全国的认可,被评选为全国三八红旗手。
然而,同年3月23日,幺宁的职务有所变动,他先是被免去了原有的检察员职务,随后又被重新任命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这一系列的变化显示了他在法律界持续的影响力和重要角色。
幺宁,女,1978年出生,汉族,中共党员,硕士研究生学历,二级检察官,正处级,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