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2022年3月1日起,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,这一规定旨在规范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,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,同时提升小微商户收单服务质量。
2021年10月13日,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通知,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、特约商户管理、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对收款机构和清算机构提出管理要求。
具体规定包括: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;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;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。
该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保障资金安全:新规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防止个人信息及资金被盗取。
提升服务质量:支付机构需提升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质量,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,减少纠纷和投诉。

提升收单服务质量:小微商户和个体户可免费申请支付宝及微信的商家码,从而提升收单服务质量。
规范经营行为:新规促使小微商户使用正规的商家码进行收款,有助于规范经营行为,提升市场秩序。

影响:对于小摊贩等依赖个人收款码进行经营的群体,新规可能带来一定影响,如需要适应新的收款方式。
应对:小摊贩可申请商家码进行收款,或结合现金收款方式,以适应新规要求。同时,支付机构也可提供更多便捷的申请和使用指导,帮助小摊贩顺利过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