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广州市房管局提供的2010版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没有中介与买方的合同

为什么广州市房管局提供的2010版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没有中介与买方的合同

你的意思有些偏差 其一:严格来讲中介的买卖合同,属于三方合同,后期银行贷款等等的需要的也是三方合同。其二:房管局提供的示范合同,是属于中介公司与卖方之间的代卖合同,也就是市面上的限时销售房或委托房性质,这属于中介公司的一项服务,使该签约房产完全掌控在该公司手中。当然还有一种情况,就是房东很忙,购房前的所有事情均不出面,此示范合同能证明中介公司带看房的有效性。也算规范中介市场的一种方式吧!但基本没啥实际意义。其三:虽然有些中介也有代买服务,但多数属于吃差价的少量业务,一般买方也不太可能接受,当然了,在以前的卖方市场火热时,还是有买家愿意出价格让中介代买的,亏了人家也认。但现在的楼市几乎不太现实了。所以中介与买方的合同没有意义,房管所也不会赞成这种漏洞太多的业务,因此不会有这类的合同范本。 若你需要这样的合同,可以自己拟一下,或者找人帮你做一份,我这多年前在顺驰不动产到推行过类似的业务,也有案例,但时间太久了,记不起来了,至于范本,你留一个邮箱,我回头查查个人电脑看有没有保存,有就给你发一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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