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设有十五个内设机构,分别是:1. 办公室(交流合作处、保卫处):负责日常办公、信息调研、保密信访、对外交流与合作、安全保卫等工作。2. 政策法规处:研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管理重大政策,起草相关法规草案,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、应诉等工作。3. 规划与财务处: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财务政策,协调产业改革发展,管理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,负责统计和资产管理。4. 宣传管理处: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,组织重大活动,管理论文献片、纪录片和动画片的制作与播出。5. 新闻报刊处:监管报纸、期刊出版活动,组织审读和舆情分析,管理记者证,查处违法违规活动。6. 出版管理处(数字出版处):监管图书、音像、电子出版单位和活动,管理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的出版,负责数字出版监管。7. 印刷发行管理处:监管印刷、复制、发行单位和业务,管理党和国家重要文件的印制发行,推动印刷业发展。8. 电影管理处:监管电影制片、发行、放映,指导电影档案管理和技术研发,管理电影事业发展资金。9. 电视动画片管理处:监管电视剧制作,审查省内电视剧和引进、合拍电视剧,指导省内电视剧播出。10. 传媒机构管理处:监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、制作机构、传送和广告播放,指导付费频道和移动电视业务。11.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:监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,指导网络视听节目发展,管理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。12. 反非法与违禁出版物处(省“扫黄打非”领导小组办公室):执行“扫黄打非”政策,组织查处非法和违禁出版活动,管理举报受理和出版物鉴定。13. 版权管理处:拟订著作权保护管理措施,管理作品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,查处侵权案件,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。14. 科技处: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标准,管理传输覆盖、监测和应急广播,推进三网融合,负责技术管理和安全播出。15. 人事处(与离退休人员服务处、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):负责行业队伍建设、教育培训、人事管理、党群工作和离退休人员服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