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THC,全称为Terminal Handling Charge,即集装箱码头装卸作业费。自1997年起,一些国际班轮公司在中国的部分地区,如广东、广西、云南和海南,开始对外贸货主收取ORC(供再区裂刚处已令似始发地收货费),这被视为一项初始的THC费用尝试。尽管初期中国货主默认了这一费用相对较低,但随后在1999年和2000年,船运公司试图将其推广至上海、大连和青岛等港口,却因当地货主组织的强烈反对而未能实施。这表明THC的收取并非一帆风顺,它涉及到了不同港口和货主的利益冲突。当商品出口到国际市场,通常需要支付本国的码头操作费用,包括THC。具体费用因国家、船公司以及贸易条款(如FOB,其中FOB下出口方需支付THC)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国际船东通过这种方式增加收入,将THC附加到我国出口者的费用中,目前已成为出口集装箱交易中的必要支付项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