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聂曦于1950年6月10日在台北马场町刑场英勇就义,年仅33岁。
1950年2月,由于中共台湾省工委书记蔡孝乾叛变,聂曦与吴石、陈宝仓、朱枫等人相继被捕。同年6月10日,他们四人被特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,并在台北马场町刑场壮烈牺牲。临刑前,聂曦身穿白衬衫、军裤,脚穿马鞋,双手反绑却面露微笑,据台湾媒体报道,他“形象英武,大义凛然,死前毫无惧色”。
聂曦的英雄事迹一直被后人铭记。他的名字被镌刻在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无名英雄纪念广场,该广场上还树立了以他与吴石、朱枫、陈宝仓为原型的英雄雕像,这些都是为了纪念上世纪50年代在台湾牺牲的中共地下工作者。聂曦为了国家和革命事业,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,他的精神和事迹激励着无数后来人,成为了中华民族英勇不屈精神的象征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