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格是什么身份

格格是什么身份

“格格”在清朝是对身份尊贵女性的称谓,其身份含义经历了演变,主要有以下几种身份

一、后金时期后金时期大汗、贝勒之女皆称“格格”,此时“格格”无固定规制,是满族人对高贵女性的尊称,并非正式封号。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被称为“东果格格”,次女被称为“嫩哲格格”。这一时期“格格”的称谓范围相对较广,只要是大汗、贝勒的女儿,都可获此称呼,体现了满族早期对于贵族女性的一种普遍尊称方式。

二、清太宗皇太极即位后崇德元年(1636年)开始效仿明制,皇帝的女儿开始称为“公主”,皇后嫡出之女称“固伦公主”,妃子庶出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“和硕公主”,“格格”转为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。这一转变是清朝政治制度逐渐完善和汉化的体现,通过明确皇帝女儿和王公贵胄之女的不同称谓,进一步规范了皇室和贵族的等级制度。

三、清制下王公贵胄之女亲王、郡王、贝勒、贝子、镇国公、辅国公之女,未授予封号前均称“格格”。若是加封则分为五个等级:亲王女称“和硕格格”,封郡主;郡王女为“多罗格格”,封县主;贝勒女为“多罗格格”,封郡君;贝子女为“固山格格”,封县君;镇国公、辅国公女为“格格”,封乡君,若为侧室所生,又要降二等。这种详细的等级划分,严格体现了清朝贵族内部的等级森严。

四、皇帝侍妾和王府小妾在清朝后妃制度不健全的时期,一些低级的皇帝侍妾被称为“格格”;在制度健全的时期,王府中仍用此称谓来称呼王府中没名分的小妾。这表明“格格”这一称谓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场合下,有着不同的使用范围和含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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