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两幼女被奶奶推进粪坑溺亡,家属提交谅解书,希望法庭轻判

四川两幼女被奶奶推进粪坑溺亡,家属提交谅解书,希望法庭轻判

徐某故意杀害两孙女,虽患精神分裂症但仍有刑责能力,家属谅解书或影响量刑

四川营山一名55岁的奶奶徐某,因家庭矛盾及自身精神问题,将两个年幼的孙女推进粪坑溺亡。尽管徐某的家属在法庭上提交了谅解书,希望法庭能够轻判,但徐某的犯罪行为极其严重,社会影响恶劣,其刑事责任仍需依法追究。

案件背景与经过

徐某在事发当天独自带着两个孙女(一个3岁,一个5岁半)在家。由于小儿子和丈夫去工地上班,孩子妈妈回老家祭拜亲人,徐某成为了两个孩子的临时监护人。然而,徐某却利用这一身份,实施了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。她先后将两个孙女推进粪坑,导致两人不幸溺亡。晚上,当孩子的父亲和叔叔下班回家发现家中无人时,才开始寻找,并最终在邻居的帮助下发现了孩子的遗体。而徐某则已经离家出走,并在隔壁村子试图自杀未遂。

徐某的精神状态与犯罪动机

徐某在案发后声称自己患有癌症且家人不给钱治疗,还怀疑家人在饭菜里下毒。然而,经司法机关鉴定,徐某虽然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,但并没有患癌症。这表明,徐某的犯罪行为并非完全由精神疾病所驱使,而是掺杂了个人情绪和家庭矛盾的复杂因素。精神分裂症虽然可能影响徐某的认知和判断能力,但并未完全剥夺其刑事责任能力。

家属谅解书的影响

在本案中,徐某的家属提交了谅解书,希望法庭能够轻判。谅解书通常作为量刑时的一个考虑因素,可以体现被害人家属对犯罪人的宽恕和谅解,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犯罪人的刑事责任。然而,需要注意的是,谅解书并不能完全抵消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。特别是在本案中,徐某的犯罪行为极其恶劣,造成了两个无辜生命的逝去,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伤害。因此,谅解书虽然可能对量刑产生一定影响,但并不能完全改变徐某应受的刑事处罚。

法律分析与判决展望

从法律角度来看,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。尽管她患有精神分裂症,但并未完全丧失刑事责任能力。因此,她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在判决时,法庭将综合考虑徐某的犯罪情节、社会危害性、认罪态度以及家属谅解书等因素,依法作出公正判决。

目前,该案件尚未作出最终判决。但可以预见的是,无论判决结果如何,这一事件都将给受害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痛和阴影。同时,也提醒我们关注家庭矛盾和精神健康问题的重要性,以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。

综上所述,徐某故意杀害两孙女的行为极其严重,虽然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并提交了家属谅解书,但并不能完全抵消其应受的刑事处罚。法庭将依法作出公正判决,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。

标签:轻判,溺亡,粪坑